礼物。
陆雪是陆晨的妹妹,买这把吉他用掉了她积蓄的所有零花钱!
再过三个小时,陆晨将用这把吉他去赚第二份工钱。
白天的陆晨是肯德基门店的小时工,到了晚上,他又是京城后海一家酒吧里的服务生兼点唱歌手,同时打两份工,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。
陆晨并不想这么拼,但是家里沉重如山的债务让他不得去不拼,否则妹妹就要面临着失学的危险,诸多的债主也会找上门来。
陆晨还有个姐姐,和他一样在为还债而拼,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,他还有什么理由去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?
抱着吉他,陆晨轻拨钢弦,悦耳的琴声如流水般倾泻而出,洒满小小的房间。
不知道怎么的,他感觉自己今天随意的演奏份外的舒服,平常略显艰涩的指法变得娴熟无比,仿佛经历了千万次的练习,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。
陆晨心中一动,挺直了脊梁,开始认认真真地弹奏。
他弹唱了一首《飞翔的鸽子》。
《飞翔的鸽子》是十几年前著名歌星谭鸿所创作的流行曲,旋律优美,被认为是最适合吉他弹唱的民谣之一,不过对于指法和演唱都有相当高的要求。
陆晨并不是学音乐的,算是流行乐的爱好者,他学过几年时间的吉他演奏,自弹自唱也能迷住许许多多的无知少女。
说白了,那个时候家境富裕的陆晨只是将吉他弹唱当作炫耀的工具。
而真正用来谋生,他的业余让他只能成为酒吧里的点唱歌手——有人点才有的唱,没人点最多就是垫垫场,属于酒吧歌手之中的最底层。
《飞翔的鸽子》陆晨以前也曾经弹唱过,功力不足无力驾驭,弹不出那种精准的指法,也唱不出歌曲中的意境,东施效颦徒惹人笑。
但是现在再次弹唱《飞翔的鸽子》,他发现指法上的难点都不复存在,打开气息轻吟浅唱,悠扬的歌声在房间里回荡,有着别样的动人魅力。
“梦想着,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,啦啦啊~”
唱完之后,陆晨的手指按在琴弦上,愣住了。
怎么会这样?
这真的是自己自弹自唱出来的歌曲吗?
啪!啪!
房间的门忽然被人敲响。
陆晨醒过神来,放下吉他说道:“进来吧,门没关!”
房门迅速被人推开,一名瘦高的眼镜男走了进来,脸上带着夸张的笑容,冲着陆晨竖起了大拇指:“大歌星,太赞了!”
陆晨笑道:“那你还赶紧打赏,随便赏个几千几万就够了!”
“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!”
眼镜男大声嚎叫,一副宁死不屈的神情,看着让人恨不得踹上他一脚。
这名眼镜男是陆晨的隔壁邻居,名字叫做李飞宇,湘南人,来京已经有三年的时间,目前在一家汽车4S店当销售。
地下室空间封闭,房间又是用防火板隔起来的,隔音的效果很差,所以陆晨在蜗居里练习弹唱,左邻右舍都能听得清清楚楚。
大歌星是李飞宇给陆晨取的绰号,算是善意的调侃,因为两人年龄差不多,脾气都不错,所以成为了朋友,前者闲暇的时候常常跑过来串门。
李飞宇也爱唱歌,但他五音不全,唱起歌来简直是鬼哭狼嚎,对流行歌曲倒是有几分欣赏能力,刚才路过听到陆晨弹唱的《飞翔的鸽子》,都听愣住了。
“不过说真的,兄弟...”
玩笑过后,李飞宇很认真地说道:“你这首歌唱得真的很好,风格虽然和谭鸿的有点不同,但是同样意境十足,比你以前唱的那些口水歌强了至少十倍!”
他张开双手十指,恨不能将双脚也举起来凑数。
陆晨笑道:“谢谢!”
他知道自己以前唱得真不怎么样。
“真是奇了怪了...”
李飞宇脸上露出神神秘秘的表情,他左右张望